大荔县获“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命名
(通讯员:程亚鹏)日前,大荔县等4个县(区)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区)”。
近年来,大荔县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全县社区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建立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新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整合项目资金,按照“一部三室三站一场所”标准,建成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按照“便于管理、利于服务”原则,建立了“四级管理网络”,明确了管理板块和人员分工,建立了各种基础明细台账并及时更新,社区管理更加细致。以“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加强社会治理和综治基础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红袖章”志愿者服务活动,参与社区管理服务;设立“三官一律”工作室,扎实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进社区工作,明确工作时间和职责,宣传法律知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