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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召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会分别交由县公安局、民政局等9个部门接收安置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12-02 浏览

12月1日,我县召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会,分配落实2013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和2014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任务。副县长王民峰出席会议,民政、人社、财政、编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据悉,今年我县符合安置条件、需由政府给予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共51人,分别交由县公安局、民政局等9个部门接收安置。

王民峰指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历来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政治任务。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接收安置计划属国家指令性计划,各接收单位要坚决维护安置计划的严肃性,必须无条件地完成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尽快落实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依法保证退役士兵的第一次就业。

王民峰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尽快拿出接收安置方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落实好每一项安置政策,安置好每一位退役士兵。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退役士兵,安置过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要积极推进和帮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带头创业。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要按照安置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尽快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安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