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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计生办证开启“快速办结”模式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8-04 浏览

  近日,大荔县启动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群众生育证“办证难”问题。下寨镇和两宜镇从8月份开始先行试点,其他镇(办)年底左右全面推行。

  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初婚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到女方常住地的单位或村(居)委员会进行生育登记,无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卡》,如需领取,可持身份证直接到镇(街道)计生办免费办理。流动人口既可在户籍所在地登记,也可在现居住地登记。

  下放再生育审批权限。把再生育审批权下放到镇,由镇(街道办)直接办理,实行“镇审批、县备案”。申请人依据本人的婚育情况填写《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提供相关资料,经核查确认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直接审批办理,发放《再生育证》。镇(街道办)每月底将审批花名册报县计生部门备案。

  实行提前预审制度。具体措施为:由夫妻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每季度开展一次符合再生育条件未办证夫妻的婚育情况摸底工作。摸底结束后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在全员人口数据库中进行确认,并将相关情况报县计生部门备案。

  实行限时办结。通过预审的夫妻申请办理再生育证时,受理单位应即时办理。对于其他情形申请办理再生育证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需要跨省核实婚育信息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推行承诺服务。对因多次、多地流动而导致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受理单位根据夫妻双方的承诺予以办理。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的,一经查实,收回《再生育证》,撤销再生育资格;已经生育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提供代办服务。夫妻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也可委托村(居)计生工作人员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