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驾车斗殴致人重伤五名90后认罪获刑
90后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而王某某等五名90后小青年却一昧的追求“速度与激情”,在驾车追逐过程中致被害人靳某某重伤。日前,大荔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白某某等五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并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28万余元。
90后的小青年王某某、白某某等五人是所谓的“好哥们”,2014年7月23日晚,五被告人因琐事与被害人靳某某等三人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后靳某某等人“不敌”逃跑,而王某某等人依然穷追不舍,用汽车故意碰撞靳某某等人的摩托车,致靳某某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各人的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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