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全面实施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监督机制,近期,大荔县纪检委依据有关文件,制定出台了《大荔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责任划分、追究方式、追究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为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将对工作人员存在入户调查不实、评议程序不到位、对象不准确等十五种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对应的责任追究;对于低保对象存在的条件好转,不按规定逐级申报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也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大荔县民政局 陈刘萌 闫武萍)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责任划分、追究方式、追究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为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将对工作人员存在入户调查不实、评议程序不到位、对象不准确等十五种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对应的责任追究;对于低保对象存在的条件好转,不按规定逐级申报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也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大荔县民政局 陈刘萌 闫武萍)
下一条:
大荔县“四个一”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