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创建办组织开展的全县卫生间(公厕)评星活动中,有12个县级机关和9个旅游景点的21座卫生间(公厕)达到三星级标准,被授予星级牌匾。
卫生间(公厕)评星活动着眼于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积极有效的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各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质量和机关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大荔对外形象和服务群众能力,在全县各镇、城关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荔及双管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机关大院、办公场所卫生间、各涉外大型服务机构(宾馆、饭店)卫生间、各旅游景区景点卫生间、城区内所有对外开放的公共卫生间等全面开展。一个月来,各相关单位认识明确、思想重视、行动积极,从加强卫生间(公厕)基础设施建设抓起,全面取缔旱厕,建设水冲式卫生间,完善服务功能,并强化了日常管理,卫生间(公厕)环境明显改善,有力提升了机关服务质量和城市文明形象。经过全面改造提升,县人大办、信访局、教育局、移民局、烟草局、消防大队、财政局、地税局、林业局、审计局、新华书店、创建办等12个单位卫生间和同州湖景区、大荔高铁站、东府广场等9个公厕达到三星级标准,准予授牌。这些卫生间(公厕)设施设备完善、管护符合规定、清扫保洁标准、日常管理到位,得到了机关干部和办事群众、来荔游客的一致好评。同时,县政府办、文化馆、武警中队、工商银行、大荔客运站、县委党校交管大队等7个单位存在严重问题,被县创建办下达了督办整改限期通知书。
县创建办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活动安排高标准严要求, 深入推进卫生间(公厕)评星活动有序有力开展,小厕所体现大文明,为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创建服好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