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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五个严禁”有效开展城区噪声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7-04 浏览
   (通讯员:程亚鹏)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区居民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扰民,大荔县“五个严禁”有效开展城区噪声专项整治,解决群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
   一是严禁城区沿街店铺、集贸市场、超市在商业经营活动时,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商业宣传、促销、礼仪庆典;
   二是严禁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街道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宣传;
   三是严禁在城区范围内实施铁件、铝合金、木材等加工经营户进行噪声排放超标的作业;
   四是严禁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群众性娱乐活动时,不按标准控制音响设备音量;
   五是严禁娱乐场所营业期间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据悉,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集中开展噪声专项治理6次,切实改善了城区声环境,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