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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纪委强化纪律审查意识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6-24 浏览

  王岐山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遵循。大荔县纪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强化纪律审查意识。

  规范工作用语。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纪委把“办案”改为“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县纪委要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人人都能说得出来,讲得清楚,并要求在日常工作的谈话、文件、会议、标语、门牌等细节中,严格按要求使用规范用语,做到“四不四要”(不讲“办案”,要讲“纪律审查”,不讲“案件室”,要讲“纪检监察室”,不讲“案件线索”,要讲“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讲“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讲“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转变政绩观,从“盯违法”转到“盯违纪”,使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纠正以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树立“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管住大多数”也是政绩的观念,守住纪律和规矩这条红线,当好执纪“守门员”。

  抓早抓小,既严格要求又保护干部。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对党员干部的一些习以为常的轻微违纪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经常拉拉袖子、拍拍肩膀。既是对干部的约束,也体现对干部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