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服务
大荔县顺利完成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6-24 浏览

  6月18日,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大荔县顺利完成。城关初中、羌白白村小学等21所中小学校,605名学生、21名校长和174名教师参加了监测。监测当天,省级督学、渭南市教育局副调研员任兆文在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领导郏京武、穆全喜陪同下,对部分样本校的监测工作进行了巡视。
  大荔县是2015年全国323个义务教育质量被抽取监测的样本县之一,也是渭南市唯一一个被监测的样本代表县。为确保监测工作有序推进、平稳实施,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依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大荔县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大荔县各样本校测试现场操作程序》。同时按照《实施方案》,先后召开4次培训会和工作布置会,对21名教育质量监测责任督学、84名监测工作人员,21所被随机抽取的样本校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共240余人次进行了业务强化培训,详细阐述了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对象、监测内容、监测方式和监测时间等;明确了监测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监测流程,为大荔县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监测当天,大荔县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的监测工作时间节点和要求,实行局室领导包片,股室人员包校,责任督学深入样本校进行全程督查,确保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有序进行。监测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围绕“规范操作、确保安全”八字方针开展工作,从领取、拆验监测工具包、学生检录、有序进场、填答指导、问卷发放到粘条形码、验收封装、签字盖章、入保密柜等各环节有条不紊,规范推进,做到了监测操作规范,监测数据准确,监测过程安全,为大荔县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全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之目的,是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政策的需要出发,以我国学生学习质量及相关因素的信息数据采集为手段,全面把握我国义务教育的质量现状,科学诊断我国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语文、数学、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德育为监测学科领域。 2015年是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 监测学科为数学和体育与健康,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校校长、相关年级班主任、数学和体育与健康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