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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环保局为中高考生创造安静环境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6-02 浏览
  大荔县环保局从5月27日起,开展一个月的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   专项行动期间,禁止夜间进行电锯、搅拌、震动和打桩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和企事业单位生产作业;禁止每天22:00至凌晨6:00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和学校附近的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活动;禁止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产生高噪声的工具进行宣传或从事商业经营。同时,还规定中高考期间各考点周围500米内凡从事电焊、电锯、木铁器加工,汽车修理、建筑施工和文化娱乐的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营业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在考试期间,环保局将成立联合执法巡查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确保考生的考试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