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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纪委多举措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5-29 浏览

  腐败是社会恶疾,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是案件查办工作的宗旨。2015年以来,大荔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县纪委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了持续有效的震慑,强化了“不敢腐”的氛围,在全县营造了气正风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案件线索是案件查办的“线头”,案件线索摸排也是决定案件查办质量的重要一环。为强化对向上报送、对下指导、同级配合的刚性约束,县纪委制定《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规定》,建立了县、镇两级纪委书记阅批全部信访件制度,构建集体排查研判、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督办的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工作机制。每月召开线索排查会,专题研究案件线索,案管室负责承办、交办、督办,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得到落实,有效防止了案件线索的流失。

  针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比较薄弱的短板,县纪委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县直部门办案协作区运行机制,成立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全员参与、各单位纪检监察组参加的4个办案小组,实行划片包联、分别把关,将16个镇和56个县直部门单位全部纳入统管范围,着力实现查办案件工作的全覆盖。

  县纪委案件分管领导和案件管理室主任定期研判基层办案情况。对第一季度没有办案的单位和乡镇进行督促检查,明确时限,提出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对在全年没有完成案件任务或者没有线索的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严格问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横下一条心,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把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确保全县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