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公安局出入境关于涉外婚姻外籍人员管理的温馨提示
近年来,我县部分适龄青年与巴勒斯坦、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外国人成婚,但由于语言性格、生活习俗、经济状况等原因,陆续出现了家庭不和等问题,为了切实做好境内外国人服务管理,让居民了解涉外婚姻的潜在风险,避免遭受重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出入境管理部门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要慎重对待跨国婚姻,不要轻信介绍人的花言巧语,谨防上当受骗;
二、要查看外籍人员的合法有效证照,要有我国的合法签证,非法入境、非法居留者将依法受到罚款、拘留或遣送出境的处罚;
三、婚后外籍配偶不能随意就业,非法就业者将被依法处罚;
四、外籍人员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入境后须于24小时内向辖区派出所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五、外籍人员首次入境办理的签证属于旅游签证,只有30天的时效,需在签证到期前7日内到当地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居留许可,居留许可有效期为1年,每年都要按时提前办理延期,否则构成非法居留,责任自负。
六、办理居留许可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健康证明(首次办理)、结婚证书、配偶的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