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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三项措施适应价格监管工作新常态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5-16 浏览
    近期,大荔根据价格工作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分析前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找准工作切入点,调整了绩效考核办法,为做好新常态下的价格监管工作确定了方向,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工作重点由清费治乱转向市场价格监管。把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作为价格工作的切入点,收费实行公示,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从五月上旬至九月底,要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上签率要达到95%。
    二是将明码标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落实明码标价,第二阶段鼓励实行明码实价,第三阶段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门店)活动。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由之前只考核经济任务,调整为要把基础工作、平常工作也纳入考核内容。
     (通讯员:马刚 温尔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