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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将建设2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4-23 浏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有效治理乱埋乱葬问题,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大荔县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结合,按照“先行试点、先建先补、以奖代补、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县规划建设24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要求各镇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实际,合理确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新建公墓应选择建在具备一定交通条件、相对偏僻的荒山坡地、贫瘠地。严禁占用耕地,严禁在河流堤坝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要统一规格,整齐划一,实行标准化、园林化,墓区要整体规划,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