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三个严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4月20日,大荔县“三个严格”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及任务细化为11大项25个小项,分解到7个牵头单位和93个协办单位。要求各单位要围绕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两个指标开展工作,认真抓好任务的分解落实,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严格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落实任务分工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全面推进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需要,是抓好单位业务工作、保护自己的需要。
二是严格抓好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任务分工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抓好“自选动作”,切实做到“每项工作部署不能乱、一岗双责要求不能松、协作配合格局不能变”。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要强化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慢的,提出批评,其主要领导要向县纪委说明情况,并及时改进;每半年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单位组织协调情况、责任单位配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逐步探索实行分类考核办法,有效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对领导不重视、完不成今年分工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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