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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启动美丽小区创建
作者:陈娜 雷浩 来源:创建办 日期:2016-09-10 浏览

9月8日,县创建办出台《大荔县美丽小区创建标准(试行)》,标志以创优人居环境、打造花园小区、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大荔美誉为目标的美丽小区创建活动在我县全面展开。

小区是社会的细胞前沿和缩影,是人们生活的基本空间,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市民幸福所在。在近年来的“美丽大荔、幸福家园”文明城市创建中,县委县政府把握城市脉搏、倾听群众呼声、尊重居民意愿,提出“争示范、创典型、铸精品”,建设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高品质、现代化新型小区,造福市民群众,为城市形象加分、为美丽城市添活力。贯彻落实决策精神,创建办深入城区35个新建小区和57个旧有小区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照国卫、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等创建标准,结合我县和各小区实际,看现场、听民意、问管理、查反映,综合掌握、系统归纳、有序梳理出环境面貌、物业管理、文明创建、居民生活等四大类问题近20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美丽小区创建指标体系。

《试行标准》在环境卫生方面强调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到位和井盖防护栏等公共设施的完好,对绿化达标提出了要求;物业管理方面,秉承“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原则,从制度健全、上岗规范、绩效处理、安全保障等环节明确了加减分项;强调文明城市创建,对精神文明建设从宣传到教育、从设施到活动,从事务办理到主题活动,都有细化要求;尊重居民的感知权,将居民满意度纳入评分,体现了市民群众始终的创建主体地位。

王小民主任表示,创建办和房管局在《试行标准》出台后,选择了汇邦幸福城、崇业小区、润泽金地、九洲福鹏四个小区作为试点,高标准、严要求、讲规范,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创出具有大荔特色的美丽小区模板,进而带动推动全县美丽小区建设整体上台阶上水平。

附:美丽小区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