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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办就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发出通报
作者:赵磊 薛朋波 来源:创建办 日期:2016-07-14 浏览
7月11日,县创建办就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发出通报,工作积极、效果明显、群众认可的45个先进单位受到表扬。

此次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改善城区环境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有了提高,助力了国卫成果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和美丽机关、健康城市创建。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法院、住建局、教育局、水务局、卫计局、原计生局、司法局、安监局、信访局、经合局、档案局、移民局、城管局、住建局招商办、农调队、广电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文物旅游局、沙苑景区管委会、粮食局、社保局、房管局、电信局、烟草公司、交管大队、同州湖管理站、农行、中行、城郊中学、同州中学、洛滨中学、菁华学校、东七初中、洛惠局、人寿保险公司、移动公司、大荔河务局、城关街道办等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行动迅速,广泛参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为全县整治活动实效开展带了一个好头。

《通报》指出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主动性差,存在敷衍应付思想。部分区域整治效果不佳,蜻蜓点水,草草收兵,没有完全按要求彻底整治到位。发挥干部作用不力,一些单位有雇请社会人员完成清扫任务或只组织个别干部职工参与整治活动的现象。

县创建办要求深入推进环境整治深化,精心组织,锲而不舍,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常态化并取得实效。全体干部职工上街整治活动时间固定为每月7日的上午8:00至10:00(逢节假休息日顺延),各部门单位责任区段和任务不变。创建办成立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对督查结果为差的单位,除了限期整改、全县通报外,还将建议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