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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被列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作者:杨华 来源:陕西日报 日期:2016-07-14 浏览

近日,陕西省大荔县、富平县等15个县被列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将分别获得财政补贴1500万,共计2.25亿用于电子商务网络信息服务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有利于培育农村网络消费市场,提升农产品外销的种类和规模,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推进农产品商品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为推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继2015年我省陕北洛川县等15个县被列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后,今年关中、陕南的15个县又被列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推动了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