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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启动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
作者:潘旭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6-06-15 浏览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大荔县全面启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事业单位和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事业单位和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各单位的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4月25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牵头召开大荔县2016年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布置培训会,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基层财政所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近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政策要求,安排了全县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介绍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并聘请久其软件技术力量培训讲解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事业单位和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系统。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有力有序推进。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紧扣“全面摸清家底、实施动态监管、确认产权归属、确保安全完整、实现三个结合(资产管理与采购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五个目标任务,分四个阶段推进。6月底前各部门、单位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清查报表,7月底前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汇总清查数据上报财政厅;9月底前,各部门、单位上报产权登记材料,10月底前国有资产管理局上报产权登记工作报告。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检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财政局将对全县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并将工作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