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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工商局督察组在大荔督查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作者:黄蕊花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6-06-15 浏览

5月19日,陕西省工商局督查组副巡视员陈永亮、市场处处长侯云章、市场处干部王仲华一行在渭南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健、企个股干部邓君芳的陪同下,来到大荔县督促检查市场主体年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座谈会上,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周喜成从五个方面汇报了大荔县企业年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市场主体年报的组织领导情况;二是年报催报措施情况;三是年报宣传培训情况;四是名存实亡企业清理情况;五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受到行政处罚信息情况。并介绍了大荔局在企业年报公示、清理名存实亡企业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省市局督查组对大荔局在开展企业信息年报和行政处罚公示工作中的成绩和方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和调研。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企业年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年报工作促进会、业务人员工作培训会,召集全县1000余名市场主体代表举办了年报公示培训会,加强督促指导,采取年报公示率每周通报制度,要求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召集辖区经营者举办年报公示培训活动,工作人员入店宣传,入户指导,确保全县年报公示率得到了持续提升。从四月份以来,年报公示率每周提升6%以上,截止5月19日,全县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率达到41%。目前,该局正在严格按照清理程序对770户僵尸企业在政府网站进行社会公示,将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给予注销和吊销,确保企业年报公示率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力争在6月31日年报截止前得到更大的提升。县局法制股严格要求,行政处罚案件在核审阶段开始就要求纸质和网络同步,网上未录入到核审阶段的,法制股对纸质案卷不予以核审,处罚决定信息未录入的,对处罚决定书编号不予以核准,有效提高了案件处罚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和公示,目前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大荔县市场监管局在企业年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方面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提高信用监管权威和维护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的科学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