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安排部署为期一月的统计执法大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依法管理统计、依法治理统计,大荔县人民政府(荔政办发[2016]27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本次检查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工作结束后,向县政府法制办和督查室做专题汇报。要求统计部门要严格检查程序,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分三组,由领导带队,集中一月时间,对被检查单位逐一进行实地检查,并认真填写《统计法规检查情况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件立案查处一件,重大案件在全县范围内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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