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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法院受理首起涉外婚姻案件
作者:张婷 苏蒙 来源:法院 日期:2016-05-16 浏览

2016年5月,原告任某向大荔县人民法院起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他以夫妻双方婚后性格不和,长期分居,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与印度尼西亚籍女子DEWI OCT AVIANTY离婚。任某与DEWI OCT AVIANTY于2014年冬季经人介绍相识,2015年2月在陕西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不久,DEWI OCT AVIANTY便回到印尼,夫妻从此天各一方。

大荔法院立案庭经审查,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院具有管辖权,决定对其予以立案受理,这也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外离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