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纪委实行解除行政处分民主测评制度
为使解除行政处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今年,大荔纪委借鉴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做法,在解除行政处分考察期间实行民主测评,通过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召开测评会议,对受处分人在受处分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平常表现、廉洁自律、是否同意按期解除等方面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受处分人悔改表现的真实度。测评结束后,根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及测评结果和回访情况,分别作出按期解除、暂不解除、推迟解除行政处分等处理,充分发挥了案件审理惩教功能,切实增强了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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