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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6-03-16 浏览

为了宣传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逐步建立企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3月15日,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局安排部署,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同州广场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年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了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活动开幕仪式由大荔县人民政府主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协承办,邀请县人大、政协、广电、金融办、物价、食药、烟草、教育、住建、卫计、农业执法大队等10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企业代表、商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届群众3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由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姚林主持,周喜成局长致辞。同时,邀请在我县率先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的隆发购物超市副总经理李西胜,和率先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制度”的大荔县鑫瑞家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永宏做表态发言。最后,由党委书记姚林宣布3.15宣传纪念活动正式开始。

活动现场利用宣传咨询展示台,邀请业内人士与执法人员共同向消费者讲解产品鉴别知识、向群众散发《消法》、《消法普法宣传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等相关宣传资料;在主流媒体和各大商场、播放12315百事通广告片、“12315守护您身边”宣传片、曝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发布消费警示和解答《消法》常见问题、企业诚信经营承诺、12315维权流动车辆现场受理处结消费投诉等多种形式,向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讲解识假辩假的方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增强民众消费信心。

据统计,自3.15活动以来,大荔县局共出动宣传人员26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3台次,商品展示台5个;制做3·15展板20块,悬挂横幅、条幅16幅,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待消费者咨询60余人次,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20余件,受理消费者咨询16起、投诉案件4起,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千余元。